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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1章第一個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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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鷹在進入刑偵隊之前,是掃黑行動小組的,而且老鷹還有過臥底的經驗。對於江湖上的黑話,老鷹是當之無愧的行家。

韋良雖然不懂主媒和梗媒到底是什麽意思,但是他知道這兩個詞兒絕對是黑話,於是才想到向老鷹請教。

老鷹大驚小怪的說道:“你為什麽突然問這個?你在查什麽案子?”

韋良回答說:“你別管我在查什麽,你就告訴我,這兩個詞兒到底什麽意思?”

老鷹想了想:“這是黑話!”

韋良怒道:“你這是廢話!我他媽當然知道是黑話,要不然我能問你嗎!?”

老鷹卻沒有生氣,他告訴韋良:“騙子集團中,有一個流派叫做‘江湘派’,歷史悠久,等級分明,紀律嚴格。他們有自己的行話。主媒,在江湘派行話中,是指行騙的人。梗媒,是指誘騙的人。這個江湘派通常不會作案,一旦作案,就是大案。憑你這點本事,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。所以,我勸你還是不要問了。等會兒回家去,大夥兒從長計議!”

老鷹越是這麽說,韋良卻越想把這件事兒弄個水落石出。

老虎去世之後,老鷹就是刑偵隊裏年紀最大的。老鷹像是所有人的哥哥一樣,總是想著保護大夥兒,照顧大夥兒。遇到有危險,有難度的案子,老鷹總是沖在前頭。老鷹不讓韋良問下去,其實是為了保護韋良。韋良什麽德行,老鷹很清楚,韋良原本就容易沖動,在經過三年的頹廢期之後,更是武藝疏松,本領退化。

老鷹這番話說明,韋良根本搞不定這件事兒,繼續查下去反而會被對方搞定。

韋良承認老鷹的擔心不無道理,因為他現在可以說是一無所知,連“江湘派”這個名號都沒聽說過。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,韋良現在等於是蒙著眼睛打仗。

不過,韋良覺得老鷹可能是有點小題大做了,畢竟現在沒有證據表明江湘派近期內做過案。主媒與梗媒,不過是趙強這本小說的標題而已。

韋良心不在焉的應付著老鷹:“嗯,嗯,我知道了,回去再說。”

實際上,韋良卻是在認真的讀著這本小說。這勉強算是本中篇小說,韋良數了數,不過才十二頁,而且並沒有寫完。

韋良開始從頭看起。和那本“我家樓下的殺手”一樣,這是本第一人稱的小說,主角就叫“我”。

“我”馬上要結婚了,已經和“我”的未婚妻小芳訂好了婚期。隨著婚期將近,“我”興奮異常。但小芳卻悶悶不樂。原來,她是嫌“我”給她準備的戒指不夠大、不夠好……

韋良一目十行的讀著這篇小說,開頭都是廢話,根本談不到什麽情節。無非是小芳想要個大戒指,“我”卻買不起,只好哄小芳說,以後有錢了給她補一個大的。小芳不答應,還威脅說要取消婚禮……

看到第五頁的時候,韋良發現了重點。

“我”在被逼無奈之下,決定和昔日的一班狐朋狗友策劃一樁銀行劫案。“我”的朋友叫小剛,他把“我”介紹給了一個孫老板。孫老板建議“我們”打劫一家珠寶行……

趙強的文學水平非常一般,將這個故事寫的很亂。但韋良還是理清了線索,孫老板在這樁珠寶行劫案中,扮演了一個出資人的角色,他提供車輛、裝備和逃生工具,以及藏匿地點。孫老板還強調,搶到的東西,全部歸“我”和小剛等人所有,他只要珠寶行內的一塊寶石。而這塊寶石,並不值錢,只是對孫老板有著特別的意義而已。

韋良擡起頭,盯著趙亞楠。他沒了主意的時候就會盯著嚴冬,嚴冬不在,只好盯著趙亞楠。趙亞楠根本不知道韋良在想些什麽,忍不住問道:“怎麽了?”

韋良沒有回答趙亞楠這個漫無目的的問題,他的心思全在小說裏,他從這個故事中,發現了一些似曾相識的味道。張君山指使邵一奎等人盜竊珠寶店的案子中,張君山也扮演了一個出資人的角色。珠寶店被盜之後,張君山也什麽都沒要,所有東西全部交給了邵一奎等人。似乎,這個孫老板,就是張君山。而邵一奎,就是“我”?

但有一點不一樣,故事中的人物準備打劫珠寶行,而邵一奎則是盜竊。

韋良重新盯著屏幕,繼續看這篇小說。小說一共十二頁,韋良已經看了十頁,目前為止,還沒發現小說中的內容和主媒、梗媒有什麽關系。顯然趙強跑題了。

“我”和小剛等人已經準備妥當,正打算按計劃對珠寶行下手。這裏,趙強用了整整一頁的篇幅,來描述主人公內心的緊張、害怕和擔心。

韋良忍不住罵娘,因為這篇小說只剩下一頁了,還沒有出現任何與主媒、梗媒有關的信息。

在第十二頁,故事陡生變故。就在“我”和小剛等人準備動手的時候,孫老板突然一個電話過來,叫停了行動。孫老板認為,搶劫這種方法太不穩妥,他想到了一個更好的主意。同時,孫老板還介紹兩個重要人物給“我”和小剛等人。這兩個人,一個叫陳建明,一個叫劉小康。

“我”和小剛無奈的放棄計劃,回到孫老板為我們準備的地方,等著和陳建明、劉小康見面。

故事到這裏,戛然而止。

韋良擡起頭,再次盯住趙亞楠,因為他又沒了主意。

趙強文字水平很差,但好歹他是一個寫了幾十篇小說的人,他不可能三紙無驢,寫出一篇和標題完全沒有關系的小說。也許,故事到這裏才剛剛進入主題。陳建明和劉小康就是主媒和梗媒。

先不談論趙強的文筆和表達能力,以及小說的整體構思和節奏感。韋良身為一個犯罪心理學專家,他認為這篇小說中提及的搶劫珠寶行計劃,在現實中完全可行。作為文學作品來說,這篇小說有著邏輯上的缺點,但搶劫計劃,簡直可以用無懈可擊來形容。

搶劫最重要的一步——逃脫。小說中已經完美的解決了,“我”和小剛用了三天時間觀察附近攝像頭的位置,最終找到了一條可以躲避所有攝像頭的逃跑路線。

韋良想到了珠寶行盜竊案中,附近商鋪的攝像頭也沒有捕捉到任何可疑人物的身影,直到案發十天後,才看到邵一奎。案韋良的推測,這十天裏,邵一奎一直躲在一個距離珠寶行很近的地方,甚至有可能就在珠寶行內。但十天的時間,邵一奎不可能不吃不喝不上廁所,他一定還是會有所行動,可攝像頭什麽都沒拍到。也就是說,邵一奎一早就已經找到了攝像頭的死角。

同時,韋良也想到肇事司機張威,他之所以會撞死趙強,就是因為他在開車的時候心不在焉,一直在觀察馬路兩邊的攝像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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